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796.94元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796.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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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计发。2021年3月,四川省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0年度四川省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253元。由此,我省2021年病残津贴待遇标准调整为每月796.94元,比2020年每月增加43.73元,增幅5.8%。目前,雅安市标准调整后的待遇补发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共有144人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月发放金额11.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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