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关于公开比选雅安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单位的公告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关于公开比选雅安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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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参与就业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我中心将为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承接保险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雅安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二)项目内容:

1.投保对象:经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确认且已与就业见习基地签署就业见习协议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具体投保人数以实际参加就业见习人数为准(近三年年均投保人数约800人)。

2.投保期限:一次承保时间为12个月。

(三)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项目要求

(一)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将已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被保险人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传承保公司,承保公司于当日将电子保单反馈至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二)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意外身故保障、意外残疾保障、意外医疗保障、意外住院津贴。

四、参选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经营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具有合适、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专业化服务团队;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比选材料组成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为多证合一的,可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保险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无需提供);

(三)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投标代表(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配备到该项目服务团队的实力证明材料(公司基本情况介绍、专业服务人员简介等);

(五)服务方案(根据本比选公告中的项目内容及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方案和理赔方案);

(六)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七)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六、报名须知

(一)本项目报价上限金额为¥150元/人(大写:壹佰伍拾元整),超过此报价,报价无效。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到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00,报名地址为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指导科(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20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资料,不予受理。

(三)参选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00,地点为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208室。

(四)比选范围及评分:包括项目报价(30分)、企业资质(15分)、服务能力(25分)、相关方案(30分)等;

(五)参选文件须独立加盖公章,文件封面须标明比选申请文件、项目名称:雅安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价时间等,所有参选文件密封后加盖公章。 

资料收集联系人:吕胜;联系电话:15282101805

七、比选方式

参加比选的公司应不少于3家,由评审组对竞选单位提交的比选申报资料现场拆封进行评审,现场拆封后发现申报资料严重不齐影响现场评审的,可宣布废标。如报名参与比选单位数量不足三家,则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10:00,参选时间顺延至2023年12月21日上午10:00,参选地点及要求不变。如延长报名时间后报名参与比选单位数量仍不足三家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承保单位: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参与比选的,综合评审得分8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承保单位;只有二家单位报名参与比选的,综合评审得分第一名且在7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承保单位。

比选结果确认后将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与我中心联系。   

监 督 人:王  毅

监督电话:13684468804

附件:1.报价函

      2.承诺书

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

报价函

致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根据贵中心比选公告要求,本单位参加雅安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接单位比选的报价如下:

1. 本单位最终报价为人民币¥:XXX元/人,大写:XXX元/人。

2. 本单位将按比选公告的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

3. 本单位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参选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比选单位(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书

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本文件签署人特以本函在此声明并同意:

1.在详细研究了《关于公开比选雅安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接单位的公告》后,我们完全理解并完全同意比选公告的所有要求及内容,完全具备相应参选资格,完全相信采购人能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中选单位。

2.如果我单位中选,我们承诺在与贵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后保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我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此次参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我单位将按比选公告的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若采购人发现我方提交的资料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有权拒绝我们的参选。若在中选后,采购人发现我单位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与事实不符,有欺诈中选嫌疑的,可立即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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