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类别2处罚内容罚款金额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510100201988000A




郑洪

雅人社处罚决〔202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经调查,该公司承建的青江华府项目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28日;建设单位四川省雅安市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向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2021年10月的人工费。该公司作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2021年10月农民工工资。我局于2021年11月29日向该公司送达《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雅人社处改〔2021〕27号),作出要求该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将青江华府项目2021年10月农民工工资通过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至农民工工人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将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报雅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限期改正指令。但该公司未按照《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雅人社处改〔2021〕27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改正。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罚款
经调查,该公司承建的青江华府项目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28日;建设单位四川省雅安市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向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2021年10月的人工费。该公司作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2021年10月农民工工资。我局于2021年11月29日向该公司送达《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雅人社处改〔2021〕27号),作出要求该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将青江华府项目2021年10月农民工工资通过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至农民工工人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将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报雅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限期改正指令。但该公司未按照《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雅人社处改〔2021〕27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圆整)的行政处罚。1.8

2021/12/132022/12/302022/12/13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511600008870238G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511600008870238G 
微信
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