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明确部分社保业务办理时限的通告
2018年12月20日起,暂停办理部分社保业务,进行社保基金决算。为继续做好2018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现将有关业务办理时限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参保单位应在2018年12月18日17:00前办结当月参保人员增加、减少、计划征集等业务,在2018年12月20日前缴清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个体参保人员应在2018年12月20日前缴纳当年社会保险费。
三、即日起暂停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业务。今年代扣代缴尚未成功的个体参保人员,请通过社保经办大厅、网上经办大厅、自助缴费一体机、社银一体化网点等缴费。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