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调解事项
序号 | 调解类别 | 依 据 | 具体条款和内容 | 类 | 具体实施部门 |
1 | 集体协商争议 | 《中华人民 |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 法律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 | 第四十九条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 部门规章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
2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 《中华人民 |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法律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 | 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 部门规章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