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汉源县“四强化”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形成城乡居民基金管理规范、安全的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动员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成立城乡居民冒领养老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强化县、乡(镇)、村(社区)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查、自纠工作,查找违规办理业务事项,堵塞基金管理漏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信息共享,防范化解基金风险。持续加强与公安、民政、卫计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分析,定期查询,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待遇领取人员的死亡、服刑等动态变化,规范待遇支付经办流程。运用风险防控系统、部级稽核系统核查违规领取养老金疑点信息76条,实现信息的及时汇集与完整准确,为社保基金构筑起一道“防火墙”。开展4.57余万名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夯实社会化发放基础,有效防范了基金风险和差错。同时,坚持死亡月报制度,今年终止注销待遇领取死亡人902名,从源头上遏制了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情况的发生。
三是强化自查自纠,聚焦问题导向抓整改。围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基金管理、发放等情况进行专项自查,着力发现在养老保险待遇申报、审核、发放、注销登记、资格认证、公示公告等环节违规操作等问题,共自查、核查发现问题33个。认真总结分析问题症结和原因,结合汉源实际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发现追回冒领养老金52007.26元,及时上解基金专户。在开展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排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基金安全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规和纪律警示教育,提升县、级、村经办人员的“红线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精心制作养老保险相关防欺诈、冒领基金提示单,重点对“待遇领取人员死亡30日内申报享受10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诈骗公私财物罪”等政策内容广泛进行宣讲,让参保群众心存敬畏之心,发现有违规情况主动申报或举报,多级联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止社保基金欺诈冒领行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