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上半年中、初级职称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市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关专业中、初级职称初定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雨城、名山(含经开区)两区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初定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初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皆须为在雅注册单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初定职称。职称自主评审单位按权限自行开展本单位中、初级职称初定和考核认定工作,所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纳入本通知申报范围。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申报参加职称初定,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平等待遇。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
(一)初定员级职称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二)初定助理级职称
1.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初定中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本通知中明确的申报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计算相关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二)申请初定中、初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并在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三)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
(四)公办学校中小学教师申请职称初定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空岗证明。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认定的方式,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4月28日8:00—5月30日24:00(逾期将无法申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4:30(逾期将无法提交)。
人社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
人社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职称初定,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单位进行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推荐报告》(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
《单位推荐报告》须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以及单位审核、公示情况,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上传。
(三)复审推荐
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齐的,要及时退回并注明原因和重新提交时间。
(四)提交材料
复审合格后,申报人员通过系统生成打印《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在《职称初定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公章,按系统审核流程逐级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统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
(五)审核确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综合采取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考试、个人述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初定。初定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并办理电子职称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安全、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 (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初定。国家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行业,应首先取得对应从业资格证书后才可申请职称初定。
(二)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定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初定初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三)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认定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初定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认定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雨城、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宣传、材料审核、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七、咨询服务
(一)政策咨询服务点
1.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地 址:雨城区先锋路30号
联系电话:2224855、2220125
2.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职称股
地 址: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区政府内)
联系电话:2823802
3.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
地 址:名山区惠民路2号
联系电话:3223875
4.经开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地 址:经开区滨河东路11号
联系电话:3230911
(二)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附件:职称初定申报诚信承诺书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职称初定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现郑重承诺:职称申报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论文、业绩证明等)均真实、准确、有效。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申报人(签名)
个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诺我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姓名)的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同意上报。
负责人(签名)
单位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