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412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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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张曾勃与你单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雅劳人仲案〔202410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于2024年8月31日解除;

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8月-202310月工资7677.39元(大写:柒仟陆佰柒拾柒元叁角玖分);

三、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劳动合同约定的2023年11月-2024年8月停工停产工资13790元(大写:壹万叁仟柒佰玖拾元整);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14室,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1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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