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召开国办发[2016]1号文件培训会
2016年4月7日,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办组织召开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培训会。县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交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各乡镇和业主单位分管领导、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播放了“行刑衔接”专题片供大家观看以作警示。
县公安局叶飞同志就公安机关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作了专题发言。县住建局杨军同志就建设部门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措施和相关政策作了通报。
会上,人社局刘畅同志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进行了宣讲,重点对《意见》中的16条硬措施作了详细解读,明确了总体要求、企业责任、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制度建设、监管查处措施五个方面的具体任务。提出了2016年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一是施工企业必须做到“一户、两牌、三表、一监管”;二是企业工程进度款拨付时,必须“两款分离”;三是各乡镇、业主单位、行管部门须加强监管,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排查;四是劳动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五是加强“行刑衔接”,加大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的打击力度。
会后,各与会人员均认为受益匪浅。业主单位、行管部门更加明确了自身职责,学到了更多有效措施;施工企业也学到了很多有效措施规避资金支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