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发放首例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
近年来,宝兴县人社局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保防”的作用,以服务解困难,以政策惠民生,因人施策,分类帮扶,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努力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各项待遇。近日,宝兴县人社局为杨女士发放了两千八余百元的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杨女士成为宝兴县首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受益人。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该项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失业群体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