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吕体娴等15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或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
0835-2886723(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0835-2360197、236085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7楼721号办公室
邮 编:625000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
公示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单 位 | 拟认定情况 | 法律依据 | |
1 | 吕体娴 | 四川和易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2 | 陈泽培 | 雅安诚信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 |
3 | 赵健 | 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4 | 罗翔 | 雅安兴航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5 | 王绍云 | 四川康藏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6 | 熊志姜 | 雅安市菱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7 | 唐嫒琳 | 四川雅安川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8 | 张雅萍 |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
9 | 陈桃媛 | 四川通发广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0 | 代应捷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1 | 范莉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 | |
12 | 陈海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 |
13 | 魏上博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4 | 谢小虎 | 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
15 | 臧雅琪 | 国能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