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 告 天全县金合浩冶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8年4月12日作出的你公司务工人员陈洪明(身份证号513126195911301010)的工伤认定决定,因多次联系,你公司未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现我局依法特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雅人社险〔2018-2-204号),限你公司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60日内到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书》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雅安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1日 联系电话:0835-2360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