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务员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出台实施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公务员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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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雅安市公务员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实施。

去年2月,由于相关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全市公务员因工作患病负伤后不能再得到有效保障。针对政策变化导致的“制度真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将建立公务员工伤保险制度作为“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健全全市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会同组织、财政、司法等部门,及时研究出台了该《办法》,《办法》对公务员的工伤认定情形、待遇补偿以及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予以了明确,实现公务员与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障方面的规范相通、模式一致、程序相同,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公务员工伤权益问题,将我市公务员全员纳入了工伤保险保障体系,有效填补了制度空白,清除了保障死角。

下一步,全市人社系统将持续推动公务员工伤保险制度设计与现实实践紧密结合,强化公务员工伤预防探索,先行试点公务员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服务模式,助推全市“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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