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
在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除了一线的救治和防控外,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成为众多市民关心关注的焦点。针对企业和员工关心关注的问题,记者专访了雅安市人社局,第一时间回应热点,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政策咨询。
记者:患新
市人社局:
1月28日,省人社厅发布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处理新
根据《通知》,对新
记者: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市人社局:
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记者:受疫情影响返岗复工困难的职工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呢?
市人社局:
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岗复工的职工,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后,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对于因疫情未返岗复工时间较长的职工,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安排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记者:患新
市人社局:
对新
与此同时,对新
记者: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企业职工工资应该如何发放?
市人社局: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记者:受疫情影响安排年休假和春节假期不能休假职工工资如何发放?
市人社局:
受疫情影响返岗复工困难、安排带薪年休假的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春节法定假期期间(1月25日—27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春节调休假期和国家延长假期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
针对企业,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除了以上问题之外,关于职工权益维护和企业用工服务指导及监测,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规定做好职工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接待受理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此外,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劳动用工的服务指导,加强对用工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用工监测,有效防范处理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和突发情况。发生重大劳动关系事件的,必须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疫情发生时期,市人社局加强劳动关系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雅安市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系统、微信公众号、雅安人社APP、报刊等多渠道加大疫情管控期间劳动关系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回应广大劳动者和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
“为做好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线上权益维护工作,各县(区)已经开通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劳动关系相关问题的热线咨询电话。”该负责人说道,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维权电话、人社部门官网、雅安市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系统APP等多渠道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人社部门将依法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热线:(0835)5963015、5963013
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835)222288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0835)2222484
同时,可以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维权举报投诉。
网址:http://rsj.yaan.gov.cn/xinxiang.html。农民工朋友还可以登录“雅安市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系统”手机APP查看最新政策,或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下一步,我市还将开通微信的线上维权举报投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