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全面完成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雅安市公务员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印发执行。为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推进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切实维护公务员群体工伤保险权益,芦山县人社局围绕目标任务,抓早动快,多措并举,全面完成公务员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统筹协调,达成共识。在《办法》印发后,第一时间向县分管领导汇报,会同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就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工伤认定及待遇报销、财政资金预算保障等内容进行深入研讨,达成一致。
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县人社局高度重视,迅速做好工作安排部署,相关股室和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共同推进本单位公务员工伤保险参保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在《办法》印发当日,本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机关工勤共32人,全部完成参保,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宣传,督促落实。赓即牵头将《办法》转发给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并提出工作要求,使政策应知尽知、应晓尽晓,确保应参尽参、应保尽保。落实专人负责工伤保险参保工作,积极、主动与其他单位对接,通过业务QQ群、电话、上门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单位完成公务员工伤保险申报工作。
目前,全县61个机关单位共计1196名工作人员已完成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