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发展环境 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雅安市印发《雅安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和部署,切实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推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雅安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雅办发〔2019〕42号)。
《办法》共六章二十二条,规定了我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的范围、标准、动用和补足、退还等条款,并从2020年1月20日起实施。新办法的实施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企业减负:一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差异化缴存,加大对诚信守法企业的正向激励,鼓励企业使用信用担保,对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实施减、免措施;二是缴纳方式实现多样化,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可以选择通过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工程担保等方式缴纳,方便企业;三是实行封顶限高,对以现金缴纳的项目实行单个项目500万元、打捆项目1000万元封顶。四是实行在雅同一企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全市互认制度,切实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