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川人社规〔2023〕3号)精神,2023年5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0.7%、1.2%、1.4%、1.6%、2.6%、3.0%、3.8%统一下调为:0.2%、0.4%、0.7%、0.9%、1.1%、1.3%、1.6%、1.9%。经测算,每年将为全市各类参保企业减负约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