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仲裁院加强“软硬件”建设,依法及时化解劳动人事纠纷
一是规范仲裁办案各个环节,聘请法律顾问指导仲裁案件审理和规范文书制作,全面提升办案质量。今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3件,其中撤诉6件,裁决结案34件,调解结案15件,8件正在办理中,规定时限内结案率为98%。
二是加强仲裁院实体化和标准化建设,做到硬件建设到位、人员配置到位,确保“省级示范仲裁院”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目前,我县仲裁院建有“一庭两室”,并增配3名工作人员。
三是在保证日常工作开展的同时,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用工规范化指导,通过宣讲典型劳动人事争议案例和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逐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