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公布
近日,我市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相关规定,制定了雅安市2024年度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雅安市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险种 | 单位缴纳比例 | 个人缴纳比例 | 月最低缴费基数(下限) | 月缴费基数介于上下限之间 | 月最高缴费基数(上限)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16% | 8% | 4511 | 实际工资收入 | 22555 |
工伤保险 |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分别为0.16%、0.32%、0.56%、0.72%、0.88%、1.04%、1.28%、1.52%),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与浮动费率之和(最低为0.16%,最高为2.28%) | 无 | 4511 | 实际工资收入 | 22555 |
失业保险 | 0.6% | 0.4% | 4285 | 实际工资收入 | 22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