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性质认定决定的公示
工伤认定公示(2021)17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陈军等5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6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或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
0835-2886723(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0835-2360197、236085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7楼721号办公室
邮 编:625000
附表:公示情况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
公示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单 位 | 拟认定情况 | 法律依据 |
1 | 陈军 | 雅安市琦淇凤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2 | 曹学明 | 雅安市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 |
3 | 陈宗虎 | 四川通发广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
4 | 张学珍 | 雅安宜必思酒店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5 | 欧洪 | 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