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建设法治人社,继8月19日县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后,8月27日下午,天全县人社局在县就业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工伤保险业务培训会,进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专题授课,参学范围覆盖全局干部职工。
培训会上,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洋汉军同志以工伤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为切入点,细致解读《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范围和对象,工伤保险工作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参加工伤保险地,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条件、时效和不受理情形,责任主体,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和受理主体,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和特殊规定,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全县人社工作实际,对该条例的出台背景、颁布实施意义进行分析。他指出,该条例的实施,将给参保企业、职工等带来重要影响;自9月县级层面开展工伤认定工作后,县级人社部门也可能因工伤认定类案件而被行政复议,做好工伤认定系列工作,将更好展现人社担当与责任。
授课结束后,县人社局社会保险和社会管理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办人员分别就《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县级层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工伤保险系统录入问题、煤矿和钢铁等高发行业工伤预防工作难题进行互动交流,共同探讨商议解决办法。
最后,范春林同志强调,工伤保险事关基本民生,涉及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传达好、学习好、宣传贯彻好《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是人社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全局干部职工要做到三个务必:一是务必深化认识、坚定落实。要充分认识《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参保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务必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要加强对《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各项社保法律法规的研读,全面学、深入学、系统学,坚持一学到底,切实领会各条规定,更好地用以服务民生。三是务必结合实际,协同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险和社会管理股、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政策宣传和执行,严格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计发等工作,打造好群众满意的人社干部队伍,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近年来,天全县人社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立足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主线,将普法与促进就业创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大力推进“法律七进”,全县人社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提升,办事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增强,法治工作有力推进,不断开创了人社法治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