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川办函〔2016〕20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精神,二季度,我局严格对照要求持续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自查自评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职责分工
按照既定部门网站管理办法,持续强化内容审发和日常巡查两大网站管理抓手,继续由局信息化科负责网站巡查工作,局办公室履行信息内容审发义务,切实做到网站安全无风险、站点可用有保障、更新回应要及时、办事服务较便捷、运维管理有成效。
二、部门网站自查自评
(一)网站可用情况。我局严格落实网站日常巡查制度。一是于每月底制定下月网站巡查值班表,将巡查职责细化到个人,切实履行7×24小时值班制;二是严格按照值班表安排对网站站点的可访问性、链接的可用性进行日常巡查,节假日期间也未中断。2020年第二季度我局部门网站首页10个栏目均能正常打开,搜索、网站地图、无障碍浏览等功能均能正常使用;未出现链接不能访问、功能不能使用的情况。
(二)内容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执行科学严谨的信息发布责任制度,明确部门负责人为其业务领域上网信息审核校对的第一责任人,且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的信息还需通过分管领导审签后才能上网发布,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对网站各板块、栏目、链接进行巡查、维护和更新,从制度上保证了上网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规范中杜绝泄密隐患和表述错误。另外,通过定期开展的安全保密培训,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已形成较强的网络安全意识和信息发布审批意识,切实做到“谁发布谁负责,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截至目前,我局部门网站不存在泄漏国家秘密,也不存在严重错误或虚假伪造的信息,更不存在违法、暴力、色情等违法信息,也从未因网站管理工作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三)互动回应情况。我局部门网站建有局长信箱栏目,具体由信访科负责相关信息的处复,对政务咨询等问题的解答由信访科转至相应科室进行处理后统一回复。
(四)服务实用情况。我局部门网站首页上设置有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等功能,已实现了无障碍浏览。
(五)功能设计情况。我局部门域名名称符合规范,一是以本地区部门名称命名,且在全站页面头部区域均有显著展示;二是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和联系方式;三是在首页底部和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均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第二季度以来尚未收到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的反馈信息。此外,我局部门网站尚未使用任何国徽图案。
三、政务新媒体自查自评
我局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维管理要求,第二季度以来,未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未出现内容不更新的情况;未出现互动回应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