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调纠纷,化解矛盾促和谐
近日,芦山县仲裁院与县总工会、龙门镇调解中心联合发力,成功调解一起工伤劳动争议案件。
9月12日,杨某到仲裁院反映其在某工厂上班时不慎受伤,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杨某到仲裁部门要求协商调解。接到杨某反映后,县仲裁院联合工会、龙门镇调解中心调解员积极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并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本着"以调为主、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调解理念,准确把握矛盾问题的本质和当事人的诉求,经过调解人员的分别说服,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终于做通双方思想工作,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化解纠纷。
芦山县人社局将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县为契机,着力打造“金牌调解组织”,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树立“仲裁为民”理念,以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作为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维权过程中“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绿色通道”,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