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实施后,工伤认定行政权限正式下放县区,面对工伤认定职责的重大变化以及县区经办力量欠缺的现实,天全县人社局准确识变、科学应变、破局求变,探索建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劳动监察、政策法规、社保经办等股室为成员的工伤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全县工伤认定工作高效开展,
一是成立工作小组,凝聚新力量。工伤认定权限下放县区后,因尚无专门机构承接认定职能,人少事多困局进一步加剧。而工伤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统筹全局人员力量,有效充实工伤认定经办力量,为工伤认定工作的审查受理、调查取证、决定作出等环节依法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初步解决工伤认定工作经办力量薄弱的问题。
二是创新监督机制,构建新格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依托对工伤认定案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把公开透明贯穿工伤案件的事实认定、程序运行、法律适用全过程,一体推进依法行政与风险防控,实现工伤认定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切实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做到“寓监督于认定”,让作出的每一件工伤认定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实施工伤联动调查,社保经办提前介入。将社保经办人员纳入调查小组,对未参保的现身说法,促进扩面参保。对已受理的工伤案件,广泛深入事故发生地点进行调查取证,查看事故现场影像资料,走访知情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多方核实,还原案情真相。对于重大案件和报案时认为有疑点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工伤认定结论准确无误,防范基金支付风险。
四是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为民办实事。结合“转树作抓”专项行动,坚持以
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共作出工伤认定案件171件,实现工伤认定决定“零差错”,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发生”,高效化解因工伤引发的劳资矛盾,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