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李淑君等15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2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或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
0835-2886723(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0835-2360197、236085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7楼721号办公室
邮 编:625000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6日
公示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单 位 | 拟认定情况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李淑君 | 四川泛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
2 | 王静 | 雅安力天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 |
3 | 曹致源 | 雅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4 | 罗映红 | 四川明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5 | 肖荣 | 雅安城投工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6 | 曹润清 |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 队)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
7 | 陈健 | 四川农业大学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8 | 姚晓春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
9 | 王艳 | 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0 | 林霞 | 四川通发广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1 | 李文杰 | 雅安市国峰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2 | 李凯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 |
13 | 李平 | 雅安城投工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4 | 万郑洋 | 雅安市国峰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5 | 陈继忠 | 雅安市纵横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