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徐维富等5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4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或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
0835-2886723(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0835-2360197、236085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7楼721号办公室
邮 编:625000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
公示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单 位 | 拟认定情况 | 法律依据 |
1 | 徐维富 | 雅安市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
2 | 陈茜 | 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3 | 徐永波 | 四川众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4 | 曹亚州 | 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5 | 梁柱 | 雅安城投工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