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社局贯彻落实关于芦山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推进会议精神
1月28日,芦山县人社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贯彻落实芦山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推进会议精神,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敏领学了《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芦山县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芦山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就近期本单位网格化责任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动员和劝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徐敏强调: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切实保护环境,巩固创卫成果,践行绿色发展、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坚持良好工作作风,确保特殊时期不断岗、不掉链。
会后,局办公室赓即制定1月28日-2月20日本单位责任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人员值班表,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切实保障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