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在工伤保险领域真抓实干、精耕细作,围绕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深入谋划启动工伤康复工作,为发生工伤的职工提供更优的生活保障,进一步提升工伤康复质效。
一、“高”统筹,牵好工伤康复“牛鼻子”
组织前往成都市康复医疗机构、雅安市各县区、医疗机构进行调研考察,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市政府,争取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工伤康复的重视和支持。拟订《雅安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由人社、财政、卫健、医保、总工会五部门联合印发,明确各自目标任务和责任,形成推动工伤康复工作的强大合力。将工伤康复列入市人社部门“跳起摸高”任务,由市委目标绩效办重点督办,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和活力。
二、“精”管理,注满康复项目“蓄水池”
立足雅安工伤职工实际,组织相关医学专家对拟开展的工伤康复项目进行评估筛选,确定了骨折、关节及软组织损伤、脊髓损伤(截瘫、四肢瘫)、烧伤、手外伤、颅脑损伤(非昏迷患者、昏迷患者)等6个项目140多个子项目,梳理并确定了康复期、急性期和稳定期及维持期项目管理、康复机构管理、费用结算等环节的操作模式和管理标准,以更加细致科学的操作满足工伤康复的实际需要。
三、“简”流程,驶入康复治疗“高速路”
创新简化康复准入机制,工伤职工申请工伤康复,只需经工伤康复机构评估便可开展康复治疗,评估所需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不仅有利于调动工伤职工参加工伤康复的积极性,还为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赢得了最佳时间,推动工伤康复跑出“加速度”,见到“真实效”。
四、“严”成本,划定治疗成本“警戒线”
限定康复治疗各项目的最高治疗次数和费用额度,有效避免过度医疗与浪费康复费用。同时,我市工伤康复项目在保障工伤职工3-6个月康复治疗期的基础上,引入阶段性评估问效机制,如经评估认为康复效果欠佳的,则立即终止康复治疗。多措并举确保我市康复治疗一般成本控制在1万元以内,最高成本控制在6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