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人社局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四个“抓好”着力稳定各类困难群体就业,确保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是抓好“措施细化”,鼓励用人企业吸纳就业。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政策措施,确保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社保“缓、降、补、免”等政策落地落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激发企业活力吸纳困难群体就业。截至目前,全县117家企业符合社保费减免政策,减免金额预计达720万元。缓缴企业5家,缓缴社保费9.28万元。1—3月降费率减征养老保险费356.47万元;为55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54.65万元,惠及职工1546人。
二是抓好“政策兜底”,保障困难人员稳定就业。采取延长公益性岗位和社保补贴政策享受期限、再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进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措施,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今年以来,安置常规公益性岗位121人,安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122人,其中农民工112人;2名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到期人员享受延期安置1年政策。
三是抓好“精准发力”,确保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完善县、乡、村“一库五名单”信息数据,实施动态管理,精准、高效开展就业扶贫帮扶。对无法外出转移就业的贫困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户户有就业”。4月8日,成功举办疫情以来全市首场就业扶贫现场招聘会,有效地搭建就业对接平台。今年以来,共组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9场,提供就业岗位4990个,实现求职登记报名533人次;累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170人。
四是抓好“失业促防”,保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疫情防控期间,落实适当放宽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对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失业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等措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促、保、防”作用,保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失业金133人73.27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31人3.02万元;对1名年满50周岁且未达到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