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冒领养老金3.3万,社保依法追究没商量!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刑人员冒领养老金3.3万,社保依法追究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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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全县社保中心成功查处一起社保基金冒领案件,追回基金3.3万元。

2020年7月15日,天全县社保中心收到人社部下发疑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核查信息,赓即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核实。天全县社保中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司法部门档案库等现有信息资源,对疑似人员进行逐一比对核实基础信息,确认服刑人员李某某冒领养老金属实。

经查:李某某,男,现年71岁,系天全县城厢镇人。2016年2月,李某某委托其妻子代为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并于当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和参与每一年度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截至2020年7月共计冒领养老金达3.3万余元。天全县社保中心通过县司法局、社区网格员多方调查,与李某某取得联系,并多次进行电话通知。2020年7月30日于天全县社保中心大厅接待李某某,告知李某某违规领取养老待遇的事实和处理依据,并向李某某正式送达稽核通知书。次日,在天全县社保中心追缴下,李某某将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如数退还至社保中心基金账户。

下一步,天全县社保中心将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冒领养老待遇的高压态势,紧盯疑点信息,坚持有疑必查、有违必追,从严整治冒领、骗取养老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参保群众主动向社保经办机构如实告知自身特殊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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