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社保费率 支持经济发展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降低社保费率 支持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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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日前,国务院公办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这个方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社保费率、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的背景下出台的。方案具体包括:一是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年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和可支付月数24(含)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分别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和50%;三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到300%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为将国务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精准落地落实,提升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县社保局通过召开政策培训会、走访企业、向参保单位QQ群群发降费通知、电子政务网转发降费文件、人社公众号、“芦山微生活”、电视和LED大屏幕宣传等多渠道宣传社保降费减负。

截至目前全县共为262家参保单位,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涉及职工6.27万人次,预计减负1085.8万元;为125家参保单位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涉及职工7.14万人次,预计减负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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