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履职尽责,把促进灾区群众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要建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着力推动灾后恢复重建支
二、强化政策落实
(一)加大就业援助支持力度
对因灾失去工作岗位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或失业补助金。对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对“9·5”泸定地震灾区:
1.扩大就业援助范围。地震灾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因灾致贫人员、因灾失去耕地林地等生产资料的农业劳动者、因灾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农村劳动者,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扶
2.开发灾后公益性岗位。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支持开发灾害监测、环境清理、治安维护等公益性岗位或临时性公益岗位,优先安置因灾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我市现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治安维护等岗位应是为灾后恢复重建直接服务的岗位,各地不得擅自扩大岗位范围。
(二)促进受灾群众就业
对灾区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或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参加培训的脱贫人口,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50元/天·人的生活(交通)费补贴。生活(交通)费补贴政策每年
1.对灾
2.对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灾区群众,给予一次性单程的公路、铁路或水运交通费补贴。
3.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灾区劳动者到企业(单位)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落实上述就业创业支
三、强化组织保障
各县(区)要加强分析研判,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就业配套资金,不断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每月23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市人社局。各县(区)可结合实际
联系人:陈林,联系电话:13408348394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