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建立创新机制完善治理体系 有序推进省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芦山县建立创新机制完善治理体系 有序推进省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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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社局聚焦社会治理创新、营商环境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这个主线,坚持党建引领、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探索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党建+治理”“党建+行动”“党建+机制”模式,实现让劳动关系更规范、更和谐、更稳固。

建立“党建+治理”模式,让劳动关系更规范

坚持党委(党组)统揽全局、把握方向,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统筹党政、群团、企业、社会“四种力量”,抓实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统筹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促和监察执法等工作,健全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基层治理体系,深度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协同治理,引导企业、劳动者、社会全方位参与设立“1+8+X”劳务协议、劳动公约,执行“公安+法院+工会+司法”一体化调处模式,完善纠纷联动处置,构建劳动关系调解“劳动者+企业+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四级联动体系,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纵深发展。引导劳动者自觉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指导企业加强自主协商、集体协商、民主管理,推动企业规章制度依法完善治理,维护劳动者知情、参与、监督、表达“四权”。开辟劳资纠纷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和即时即办、上门代办、特事特办“绿色通道”,保障当事人少跑腿、得便利,以最短时间、最快方式、最好举措协调解决好争议纠纷,为劳动者提供“短周期、低成本、高效率、多受益”的一条龙、全链条、全方位劳动维权服务。

建强“党建+行动”格局,让劳动关系更和谐

秉持“责任、高效、和谐”工作理念,结合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突出企业党建引领、发挥主体作用、推进协调治理,着力开展“三大专项行动”,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开展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做好企业入规入限入统工作,大力实施“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企业入规入限培育+品牌企业塑造”三项计划,从企业创新、市场拓展、融资贷款等方面量身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形成龙头企业引领、骨干企业支撑、中小企业跃进的梯次发展态势。

开展欠薪治理专项行动。以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要抓手,组织有计划、多伦次、全覆盖培训宣传活动,营造欠薪“零容忍”社会氛围,建立“顶层设计、联合研判、快速决策、化解争议”工作机制,明确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劳务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将企业薪酬发放纳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考评指标体系,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和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开展欠薪案件治理行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制,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优化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探索开展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构建当日申请、即刻办理、一键审批、指派律师、提供援助“五位一体”工作机制,会同司法部门组建专业法律援助团队,开辟维权“快捷通道”,选派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户,变“开门等援”为“上门助援”,全力推进劳动者维权“零距离”服务。

建优“党建+机制”新能,让劳动关系更稳固

探索党建引领和谐劳动关系机制。推动“两新”组织建立党支部,加强企业党群活动阵地建设,引领和谐劳动关系运行,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内容纳入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实施双向培养机制,将企业出资人、管理层培养成为党员,将优秀党员职工培养成为管理人员、业务骨干,设立和谐劳动关系党员示范岗,让党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党组织参与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动员党员主动担任劳动关系协调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参与企业内部调解,切实依法维护各方权益。

探索企业职工自主协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实现规上企业工会组织覆盖率达100%,发挥企业工会用工管理监督、依法维护权益的作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支持企业和职工个人通过协商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指导企业做好矛盾纠纷自我预防化解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和职业能力建设,开展企业讲堂、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困难职工帮扶等活动,形成企业尊重职工、关爱职工,职工支持企业、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探索劳动关系管理和服务机制。搭建劳动关系服务管理平台,依托芦山经开区管委会,整合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力量,为企业提供招聘服务,以及规范劳动合同管理、解决劳动纠纷、提升劳动者技能等劳动关系管理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合法经营、加强规范管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站式公共服务超市,提供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劳动关系政策法规咨询、企业人才招聘、发展和培训、企业与职工矛盾调解等多方面服务。

探索和谐劳动关系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劳动关系纠纷网格监测体系,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劳动关系纠纷监测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的劳动关系纠纷排查,形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管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优势和作用,加强成员单位间沟通联动,定期召开三方会议,共同研判、分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探索劳动关系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级调解机制,在企业内部探索建立劳动纠纷化解机制,培育组建劳动纠纷调解队伍,让劳动纠纷解决在班组内、车间内,做到劳动纠纷“不出厂区”;建立健全园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行园区管委会主导、企业自治,及时协调化解劳动纠纷,实现劳动纠纷“不出园区”;在各乡镇(街道)设劳动争议调解室,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劳动纠纷调解员的作用,通过下沉走访、热情接访、主动回访,第一时间掌握、参与、协调辖区内企业劳动纠纷问题,将劳动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实现劳动纠纷“不出社区”。

探索和谐劳动关系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将综合配套改革省级试点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考核,并列入财政预算,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对获评单位、企业、个人予以表彰,树立机关单位和个人模范典型,保证获评企业优先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稳岗补贴、贷款贴息政策,提高三方劳动纠纷预防和化解积极性。

芦山县作为雅安市唯一试点县,目前,芦山县人社局正以“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勇气试点示范,形成“县委领导、政府主导、乡镇(街道)协同、村(社区)参与、园区(企业)配合”的五级联创改革试点工作格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探索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劳动关系基层治理“芦山样板”,为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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