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本级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公示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人社发﹝2016﹞50号)和《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规范>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的通知》(川就局办﹝2015﹞21号)文件的要求,经单位申报、资料审核、条件评估等程序,拟认定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为市本级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等方式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指导科)反映。电话:0835-3665099。
特此公示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