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雅劳人仲案〔2024〕144 号、145号、146号、147号开庭文书)
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四川西部蜀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吴邦国、吴明华、代汝全、李季与你单位工资、赔偿金劳动争议一案(雅劳人仲案〔2024〕144号、145号、146号、147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12月30日9时0分在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庭开庭审理,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115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