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将雅安市失业保险支持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工作承包给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请有意承办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认定内容:对申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是否符合经营困难及恢复有望等条件进行认定。
(二)认定要求:实地核实企业财务状况等申报条件,对是否符合条件出具审核认定意见。
(三)实施时间:比选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完成。
二、参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
三、比价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按附件1格式填报,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单位简介一份,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2019年12月3日前。
(3)报价文件提交地点:雅安市人社局养老与失业保险科(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722室)。
(4)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损害比选人或者其他比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比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进行比选,一经发现有相互串通报价行为,评审组有权终止比选并重新组织比选活动。
联系人:胡政伟 电话:0835-2360195
监督人:肖 慰 电话:0835-2360689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1
承 诺 及 报 价 书
致:
本文件签署人特以本函在此声明并同意:
1.在详细研究了《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委托认定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比选公告》后,我们完全理解、完全同意并完全响应比选文件的所有要求及内容。
2.如果我单位中选,我们承诺保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审核工作计划提供审计服务,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
3.我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此次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我方将按比选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5.报价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价格(元) |
1 | 认定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 |
报价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