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社局:“四举措”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芦山县居保中心“四举措”积极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一是落实专人办理。为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顺利推进,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设专门窗口,落实专人负责,一对一服务,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流程要求,认真做好转移接续相关服务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介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政策,面对面解答参保人提出的问题并算清“明白账”,从而结合实际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三是优化办事流程。为更好的落实“一地办理”要求,经参保人提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后,县居保中心主动与参保地联系,核实参保状态,缴费等情况,全面取消参保缴费凭证,优化办事流程,缩短经办时间,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是细化监控管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进度登记制度,详细登记转移申请险种、转出地、办理时间等情况,时刻掌握转移进度。按时与财务移交转移材料,按月核对转移基金情况,做到参保关系转移“月月清”。
截至10月底,我中心共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11人次,转移基金149355.34元。其中,转入4人次,转入基金6078.55元;转出7人次,转出基金143276.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