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详见下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普遍包括学籍材料和工作材料两部分,如遇补办,学籍材料可到本人最高学历就读高校,联系学校教务室或档案室查询学校留存教学档案信息,复印相关学籍佐证材料,包括:学历证明、毕业生名单、招生录取名册、学生成绩卡(单)、学籍花名册、学生登记表等盖学校业务公章,由学校密封邮寄至相关档案存放机构,完成学籍材料补办手续。
其余工作材料,为本人工作后新建的材料,若有工作经历,可联系就职单位补办相关工作材料(履历表、任职、鉴定等),由单位转至存档机构予以补充。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
类号 | 材料名称 | 主要内容 |
第一类 | 履历类材料 | 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
第二类 | 自传和思想类材料 | 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
第三类 | 考核鉴定类材料 | 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
第四类 |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 | 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
第五类 | 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 | 主要有政治历史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材料。 |
第六类 | 党、团类材料 | 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 |
第七类 | 表彰奖励类材料 | 主要有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
第八类 | 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 | 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记录,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材料。 |
第九类 | 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 | 主要有工资待遇审批、参加社会保险,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遴选、选调、调任、职级晋升,职务、职级套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出国(境)审批,当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群团组织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等会议代表(委员)及相关职务等材料。 |
第十类 |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 主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工作调动介绍信,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