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我市今年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支持和激励参保企业职工及失业保险领金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助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工作,现将技能提升申请流程梳理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政策规定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二)对于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按政策规定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3.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时间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二、补贴标准
(一)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
(二)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三)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证书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查询属实。
三、申领资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二)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包含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四、申领渠道
(一)线下申领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在其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或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进行临柜申领。
(二)线上申领
1.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
2.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业务办理】进入小程序首页,符合申领条件的用户在【微申报】中的失业服务栏目选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业务进行办理。
五、政策有效期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 | 0835-5898130 |
雅安市雨城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 | 0835—2220599 |
雅安市名山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雅安市名山区惠民路2号 | 0835—3225965 |
荥经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荥经县小西街11号 | 0835—7621049 |
汉源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汉源县滨湖大道二段212号 | 0835—4225920 |
石棉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石棉县水文路17号 | 0835—8863185 |
天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天全县文定街4号 | 0835—7393568 |
芦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芦山县迎宾大道153号 | 0835—6522103 |
宝兴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宝兴县穆坪镇穆坪北街18号 | 0835—6821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