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是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保障,区人社局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预防我区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纠纷,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缴存审核”步骤,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名山辖区工程项目、在项目施工建设前,必须依法依规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农民工工资担保。区人社局联合区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排查在建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实情况,做到住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实现工资保证金制度“全覆盖”,并逐步扩大至其他易发生欠薪的行业领域。去年以来,全区在建工程项目62个,全部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并按规定审批。
二是优化“办理方式”步骤,切实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效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以来,办理流程为线下办理,今年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改进,通过“线上+线下”审核模式,消除监管“盲点”。“线上”通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线上管理平台,申请、审核、管理、返还等所有流程均可在线上进行。“线下”推行“督办+
三是夯实“到期退回”步骤,严格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退有序。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逐一核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情况,针对已竣工验收、已结清工程款和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符合办理退回条件的项目,及时联系施工方办理清退手续。按照先公示后退还的原则,对申请办理退回保证金的项目情况张贴公示,如有拖欠工资情况,在处理完拖欠工资情况后方能办理退回手续,严格把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最后一道关口,防止隐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去年以来共退回3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