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宝兴县人社局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始终秉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和使命,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依法维护受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
1月27日上午,县交警大队汪德华教导员受陕西省宝鸡市齐某夫妇委托,将一面写有“忠于职守为民解忧,工作认真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宝兴县人社局,以表达对宝兴人社在蜂桶寨“七七事故”工伤认定工作中认真负责、秉公办理,依法维护工伤职工权益的谢意。
2021年7月7日,齐某某经某劳务公司安排从夹金山351国道线路挂网工程返回陇东镇治理工程项目途中,所乘车辆在351国道3074公里100米处与胡某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齐某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县人社局先期介入调查了解相关情况。7月22日,县人社局依法受理了齐某某家属的工伤认定申请,经审理查明后认定齐某某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亡,有力保障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