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李镜垚等14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9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或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
0835-2886723(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0835-2360197、236085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7楼721号办公室
邮 编:625000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公示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单 位 | 拟认定情况 | 法律依据 | |
1 | 李镜垚 | 雅安蜀天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2 | 万佳友 | 福建融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3 | 张利宏 | 雅安市通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4 | 徐永波 | 四川众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5 | 张胜利 | 雅安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 |
6 | 邓尚军 | 雅安城投工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7 | 李春霞 | 雅安市中医医院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8 | 陶川 | 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 |
9 | 解萌 | 四川农业大学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0 | 黄伟 | 雅安裕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1 | 李兵 | 雅安蜀天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2 | 郑飞龙 | 雅安安易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3 | 彭鑫林 | 四川康藏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
14 | 王俊琳 | 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