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我县约1.13万人受益
2020年12月15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05元,这是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第五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此次调整,除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普遍上调为每人每月105元外,还对高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20年7月1日之后年满65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发2元,达到每人每月107元;年满8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发5元,达到每人每月110元。此次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调整从2020年7月1日起实行。
收到文件后,石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迅速与财政部门衔接,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已将全县约1.13万人调整的基础养老金进行补发,涉及资金47余万元。并在乡镇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