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属于国办发〔2025〕25号文规定的“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
(一)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质的单位。
(二)登记注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三)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未被划分为大型企业或未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大型企业。
三、重点群体范围
(一)2025届高校毕业生和2023届、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2023年、2024年毕业时未就业,且本次就业前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2025年实现就业,且本次就业前在我省已办理失业登记连续6个月以上的人员。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监测对象的人员。
四、补贴条件、标准
(一)补贴条件。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每月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金额之和的25%,从企业2025年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开始起算,按照实际缴纳月数计算,同一人员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12个月。
五、经办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市、县(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采用系统调用的可容缺办理):
1.扩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证明(按人员类型分别提供);
5.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6.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凭证;
(二)审核发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于15个工作日内在V3.0信息系统完成补贴录入与审核,经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部门审批后发放至符合条件人员个人账户。
(三)结果反馈。确认并成功支付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支付情况在V3.0信息系统回盘、备案。
(四)后续补贴申请。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发放,所在企业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为相关人员提出首次补贴申请的,最晚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为其提出后续补贴申请。
附件:1.扩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附件1
扩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补贴人数 | 补贴金额 | |||||
本单位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责任。 盖章 年月日 |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
附件2
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人员类别 | 身份证件号码 | 个人社保卡 (银行账户信息) | 补贴月数 | 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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