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社局“三个维度”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芦山县人社局“三个维度”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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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推进《条例》落地落实,我局从宣传引导、源头预防、违法打击三个维度重拳出击,充分发挥《条例》作用。《条例》实施以来,我县农民工欠薪问题有了很大改善,欠薪案件、人数、金额逐年下降,2021年同比下降16%、22%、29%,2022年同比下降87%、8%、63%,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宣传引导有广度。积极作为,强化宣传,努力提高《条例》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创新宣传方法,拓宽宣传渠道,通过“一进二讲三播四挂”的宣传方式扩大《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一是进工地送政策。联合司法、住建等相关单位开展送法律进企业、进工地活动,深入到一线进行《条例》普法宣传。三年来共到工地、企业开展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二是开课堂讲政策。通过“星期五课堂、姜城法律大讲堂、农民夜校、专题学习培训等方式,对业主单位、施工企业、民工代表和群众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三年来共开展课堂培训50余次。三是录音频播政策。专门制作《条例》宣传音频资料,在县电视台、村村响、电子大屏等不间断播放。四是制横幅悬挂张贴。制作100余幅《条例》宣传横幅悬挂张贴到工地、主要路口、车站、小区聚居点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多角度进行宣传。

源头预防有深度。善于作为,强化管理,从源头预防欠薪问题的发生。按照《条例》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特殊规定,推进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发放专用账户、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等制度。一是行管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行业项目管理负责,在市场准入、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把关,督促指导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二是属地主责。属地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实行“周检查、月专查、季巡查”的检查制度,监督所辖区域在建工程项目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三是总包履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总包直发制度,按月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违法打击有力度。敢于作为,强化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示警戒。依《条例》严格执法,加强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让企业牢固树立“不敢欠、不想欠、不能欠”意识,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限期整改。对涉及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单位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单位限期发放拖欠民工工资,《条例实施以来》共向施工企业发送限期改正指令书94份。二是行政处罚。向拒不整改企业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三年来,共处罚欠薪企业10家,罚款18.6万元。三是司法移送。对有能力而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恶意欠薪行为,及时完善相关证据资料,移送公安机关,三年共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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