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力支持纾困稳岗,现就雅安市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二、各施工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保证金缴存申请,经审批后,在缓缴期限内暂缓存储保证金,在缓缴期限到期后按照已审批的比例、金额、缴存方式及时存储保证金。
三、各施工企业在缓缴期间要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对缓缴政策实行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并作为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存储的重要依据。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