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48号)要求,现将雅安市2024年度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0220元)的300%和60%执行(详情见附件)。
(二)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0220元)的300%和60%执行(详情见附件)。
(三)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0220元)的300%和57%执行(详情见附件)。
二、社会保险费补差
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2024年已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由税务部门统一生成三项社会保险补缴金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4511元的,应补足差额到4511元;失业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4285元的,应补足差额到4285元;月缴费工资高于21228元的,应补足差额到缴费工资(最高补到22555元)。其中变更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12366
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征收窗口:0835-2227779 ;
雨城区:0835-2822058 ;名山区:0835-3225695 ;
荥经县:0835-7625337 ;汉源县:0835-4223204 ;
石棉县:0835-8859991 ;天全县:0835-7391231 ;
芦山县:0835-6522959 ;宝兴县:0835-682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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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0835-7621042 ;汉源县:0835-4225835 ;
石棉县:0835-8858958 ;天全县:0835-7227140 ;
芦山县:0835-6525704 ;宝兴县:0835-6823114。
附件:雅安市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雅安市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险种 | 单位缴纳比例 | 个人缴纳比例 | 月最低缴费基数(下限) | 月缴费基数介于上下限之间 | 月最高缴费基数(上限)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16% | 8% | 4511 | 实际工资收入 | 22555 |
工伤保险 |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分别为0.16%、0.32%、0.56%、0.72%、0.88%、1.04%、1.28%、1.52%),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与浮动费率之和(最低为0.16%,最高为2.28%) | 无 | 4511 | 实际工资收入 | 22555 |
失业保险 | 0.6% | 0.4% | 4285 | 实际工资收入 | 22555 |
注: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2.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7%,上限为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