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被鉴定人(含陪护人员)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2022年第5批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被鉴定人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被鉴定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被鉴定人前往鉴定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7日内未离雅被鉴定人需持鉴定当天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被鉴定人需持本人鉴定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四、被鉴定人严格遵守医检医院的防疫要求。鉴定当天,被鉴定人按要求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扫描医检医院场所码,经体温测量无异常方可进入医检现场。请被鉴定人及陪护人员提前做好核酸采样准备,经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等不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鉴定;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鉴定,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鉴定: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被鉴定人;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被鉴定人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鉴定前10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4.鉴定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5.鉴定前10天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的;
6.鉴定前7天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被判定为新
9.鉴定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请被鉴定人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鉴定现场、参加鉴定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鉴定期间,被鉴定人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鉴定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九、鉴定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被鉴定人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雅安疾控”、“健康雅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被鉴定人须知悉告知事项和以上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应后果;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涉及本次劳动能力鉴定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雅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服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0835-2360856
雅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