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社保局立足工作实际,想方设法助力
(一)在统一制度时,增加政府代缴群体。2014年,我市出台《雅安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在坚决贯彻省上为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代缴养老保险费意见的同时,将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低保户纳入政府代缴范围,基本覆盖所有特困群体。2015年代缴1.24万人、2016年代缴1.05万人、2017年代缴0.91万人,累计代缴金额242万元。
(二)在文件下发前,提前为未参保贫困人口代缴。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8〕22号)于2018年3月21日印发。在此之前,我市各县(区)已陆续开始为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费。2015年,天全县开始为建
(三)在参保扩面中,细化社保扶贫方案。分解下达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与扶贫移民局联系,全面掌握我市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程度、人口分布情况等信息,与社保数据库的数据进行比对,梳理出未参保人员。各县(区)将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社保扶贫监控”模块的数据下发各乡镇(社区),由乡镇(社区)核实其身份,并通过系统标注,剔除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实现应保尽保。
(四)在代缴费用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各县(区)积极争取同级财政资金为建
(五)在动态管理中,实现数据持续更新。民政、移民部门提供的低保为动态数据,县(区)在不断加强部门沟通和数据交流的同时,及时更新全民参保登记库中的数据,随即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进行代缴。截至10月底,我市在全民参保登记库中16-59周岁(含16周岁)的困难人员为18247人,60周岁以上的困难人员为16688人,比目标任务增加了862人和25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