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将再上新台阶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将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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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随着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正式实施,真正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基金管理、定点管理、大病管理的“七统一”,参保人员享受到了更加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医疗保险待遇得到整体提高。为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经济负担,我市将对按第一档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进行调整,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调整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为92%,一级医疗机构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8%,三级医疗机构为70%,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为55%,省外国内定点医疗机构为45%,报销待遇平均提高7.5个百分点;国产、进口材料在原支付标准上分别提高25个百分点后,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调整后的报销比例将于2019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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